第422章我真的是来读书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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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是来读书的(5)强烈推荐福尔摩斯
施耐德的力气可真大。
被拽着走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是没有自主意识的木偶。
就在人群里面的裂口和夹缝中穿来穿去,而且他走的很快,我感觉自己都要飞起来了。我一边要注意自己不会撞到别人,一边要迅速地浇灭这位先生的热情——他绝对是找错人了。
犯罪卿这名字听起来就很像是关在房间里面每天玩电脑的青少年会取的网名。用“犯罪”和“卿”这两个字眼制造出强烈的非日常感和独特的对比,非常符合青少年那时候的想要表现自我个性的心理动机。
值得一说,我的网名是「Ho」,取自何的韦氏拼音;其二是「Ho刚好是Holmes的前两个字母」。
我小时候就知道福尔摩斯,真正了解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在高中时期没事。当时这本书留给我巨大的印象和冲击,让我觉得我一辈子都可能忘不了。
那本书是我在小书店里面买的,大概花了40+华夏币。其厚度大概有一本《基督山伯爵》那么厚,A4大小,几百页,拿在手上都很有分量,有种让人觉得自己都开始与众不同的错觉。我当天就看了差不多一半,情节正在高潮处,原本行与行之间出现了很大的空白,就像是原本这里面有一张插画,可是被忘记印上去。
我那时候就意识到这里面有问题,因为其实早在前面的时候,我发现了文章时不时有些错别字。可是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完全没有觉得很有问题。
直到我终于看到了上面写着「此处欠三页」,我才终于意识到,这是一本盗版。
这件事我真的能记一辈子。
不过我当时也挺喜欢福尔摩斯的,有种看完原著之后,我那种喜欢的心情就落于实处了。所以,当时改了联系名都是「Ho」,不过大家问起来的时候,我就说这还是何在国际上通用的韦氏拼音。
因为没有人发现这里面还有其他意思,那会我还很得意,好像有自己有个秘密空间一样。
话头回来,加上施耐德这次,这是我第二次听到犯罪卿的存在。
我之前也没有放在心上,好奇心也没有超过三秒,就结束了。
现在见施耐德反应那么积极,态度那么恭谦,这足够说